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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四个创新”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撑

2020年05月06日 15:47 

自去年以来,沂水县创新机构设置、编制支撑、职能设置和部门协作,全面完成经济开发区改革工作,为县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机构编制支撑。

一是创新机构设置,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归并内设机构,实行“大部门、扁平化”管理。将原来的11个机构精简为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招商局、财审局、行政审批服务局6个工作机构,减少近50%。严格控制向开发区派出机构数量。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等3个部门在开发区设立派出机构,其他部门的派出机构一律撤销。

二是创新编制支撑,灵活用人机制。参照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山东沂水经济开发区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控制数规定》,明确开发区工作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控制数。建立开发区灵活用人机制,印发《关于沂水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及下设科室设置的批复》,为设置的6个内设机构,分别核定正职和副职数量,各内设机构具体副职职数,由开发区根据有关编制核定标准和工作需要自主确定。

三是创新职能设置,释放发展活力。剥离社会事务职能,将开发区原辖管的16个村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以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领域的管理职能全部剥离,交由属地许家湖镇管理。剥离开发运营职能,成立了开发区开发投资公司,下辖旅游开发、建筑安装、置业、市政园林4个子公司。开发区开发投资公司与泓达生物科技公司共同成立临沂诚顺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赋予经济管理权限,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简化审批程序。开发区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事项54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司(企业)登记等,有效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四是创新部门协作,筑牢安全发展。为织密安全生产网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完善开发区与县应急管理局、驻地许家湖镇之间协作配合机制。为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直属中队,负责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为许家湖镇选调工作人员21名,配齐配强安全环保工作力量,为部门间协作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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